2010年6月2日 星期三

發展商半遵守9招12式 只限樓花 議員促立法

明報
A08 | 港聞 2010-06-02


發展商半遵守9招12式 只限樓花 議員促立法


【明報專訊】運輸及房屋局長鄭汝樺早前公開宣布地產建設商會將在昨日推出9招12 式指引,但商會昨日只交一半功課,發出未建成一手樓(樓花)銷售指引,卻沒發出現樓一手樓銷售指引。鄭汝樺昨強調商會原則上同意9 招12 式,惟在執行細節上仍要商討;但有立法會議員質疑發展商根本不想現樓受規管,政府應提出立法規管樓宇銷售。

學者:對政府威望造成衝擊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導師蔡子強稱,鄭汝樺的政策未能貫徹落實,不外乎兩個可能,一是政府出招太倉卒,沒深思熟慮,結果執行時出現困難;其二,可能是發展商與政府角力下,政府遇到發展商的反彈。他稱,這兩個可能,都會對政府威望造成衝擊。

鄭汝樺與財政司長曾俊華近幾個月在提出9 招12 式政策時,多次在與發展商開會前率先公布政府的建議和想法,傳出一些發展商私下感到不滿。鄭汝樺上月拒絕大部分地產建設商會的指引反建議,並宣布6 月1 日即昨日有關指引會生效。不過,地建會昨日中午開會後,只發表了有關未建成一手樓的銷售9 招12 式指引,卻稱需要多點時間處理已建成一手樓宇在推行9 招12 式時所衍生的技術和法律問題。

地建會需時處理現樓問題

商會在新聞稿中稱: 「商會原則上同意政府的方向,並正盡全力與運輸及房屋局商討,謀求解決方法。」對於商會延遲發出現樓「9 招12 式」指引,鄭汝樺昨對記者表示,理解商會原則上同意指引的內容,但有些執行細節仍需要與政府商討,她舉例說: 「有些已經建了很久了,譬如已建成20 年的單位,現在只是小量發售,那是不是也應該跟足?」她又稱商會提出一些單位只賣給租客,跟足指引時要如何處理等。

鄭汝樺:理解細節仍需商討

現時政府已將9 招納入預售樓花同意方案,但同意方案無法規管現樓一手樓銷售。民主黨李永達指出,若現樓銷售不受規管,發展商會鑽這個空子。他強調,政府若覺得商會不肯規管現樓,便應考慮立法規管。公民黨黨魁余若薇則指出,政府一開始便應透過立法去規管樓宇買賣,現時予人感覺是政府包庇發展商。

9 招是多項提升銷售樓宇透明度的措施,例如任何交易的3 天前要公布價單,7 天前要公布售樓書等。12 式則是規管示範單位的標準,包括要有大門、主力牆,以及至少一間交樓標準的清水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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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
A08 | 港聞 2010-06-02




梁志堅:特別情難依循




對於地產建設商會沒有按照政府的多次宣布,於昨日向會員發出9 招12 式的指引,規管現樓及所有樓花盤,是否屬於不配合政府的舉動,該會執委會副主席梁志堅昨傍晚表示:「怎樣不配合呢!政府講到出口,我們都話跟,不過有一些特別情,點樣有way out(出路),有些會員同我講,我可以怎樣做呢?」

梁志堅稱,這些特殊情,不會太多,但總是有的。例如發展商有一些收租物業,不一定是租客想買,有時投資者會出價想買一、兩個頂層複式, 「那個價是無法拒絕,不能不讓會員出售吧」。他稱,我們都說可以依循新措施,但有些無辦法依循,仍要與政府商討細節。他稱,獨立屋銷售發價單的安排,也屬細節之一。

獨立屋發價單安排待商議

梁志堅又稱,昨日的指引, 「百分百是規管預售樓花同意方案的項目」,非同意方案樓花項目則一如以往,商會鼓勵會員自發跟隨。同意方案項目是指根據地契發展商要政府批出同意書才可預售的項目,非同意方案項目一般為舊樓重建項目,地契毋須地政總署批准更改,樓花預售規限較少。不過,運房局發言人昨回應梁的言論時稱: 「地建會昨發出的指引,是規管所有樓花,包括預售樓花同意方案及非同意方案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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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
A08 | 港聞 2010-06-02


自置居所諮詢提3問


政府公布資助市民自置居所諮詢的框架,提出3 大關鍵問題,包括應否資助市民置業、應協助哪些人,以及以哪種形式協助,並設了網上討論區和facebook 收集意見。討論區與facebook 的網民意見南轅北轍,前者多人認為政府不應資助置業,後者則有多人留言要求復建居屋及重推置業貸款。

議員質疑引導反對復建居屋

房委會委員民主黨李華明、工聯會黃國健均質疑政府的框架偏頗,想引導市民得出反對復建居屋的結論。民建聯葉國謙則稱政府不想復建居屋已是明示而非暗示。

運輸及房屋局今次沒有如以往諮詢般印刷詳盡諮詢文件,只以powerpoint 的形式將諮詢框架上載互聯網。框架先是提出過去政府資助置業的做法,如居屋、夾屋、首次置業貸款計劃等,並詳述這些計劃的成本。其後框架又提出要考慮的因素,包括對土地資源的影響、資助房屋由籌建至完工所需的時間、可持續性、以及善用公共資源。

這4 個因素均針對建設資助房屋的問題,包括指如果以公屋用地用作興建資助房屋,會令公屋土地供應問題惡化,若以私人土地興建資助房屋,則會削弱市場面對變化的應變能力。框架又質疑資助房屋落成需要5 至7 年時間,不能做一些短期處理「反周期」的措施。框架又提出3 個關鍵問題(詳見下表),分別是應否資助市民置業?應協助什麼人?以哪種形式協助?其中對於資助對象,框架特別提到目標應否定在公屋入息限額以上,並在居屋第二市場或私營住宅市場之間,同時長遠有能力負擔供樓的一群人。

房委成員七成支持建居屋

房委會昨就這文件舉行閉門集思會,有與會者形容,會上21 名發言委員當中,近七成都支持復建居屋,包括個別發展商代表,然而亦有發展商代表認為與其興建資助房屋,不如直接以錢資助市民置業。房委會委員楊倩紅和自由黨方剛均提到興建中產公屋的概念,前者建議租戶在住滿10 年後可購買單位,後者則建議租戶在5 年可取回一定租金金額,在私人市場置業。

運輸及房屋局長鄭汝樺會後強調,政府在這次諮詢中沒有前設立場,願意考慮任何方案,但任何方案均要考慮到土地資源、持續性和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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