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2日 星期四

監控. 甜頭. 金手指

明報
D04 | 副刊世紀 | 世紀.Consumerism Attack | By 梁以文 2010-08-11


監控. 甜頭. 金手指




「一切不過處理欠妥」

在香港,現實之荒謬常有本事令荒誕劇顯見遜色。現在街頭巷尾阿叔師奶嘲諷中帶淚的調侃是︰賣菜呃秤拉人封舖,買樓發水冇得投訴。而八達通事件把香港的謬風推上又一高峰。設若,王小明擅自拿了隔籬位陳大文的爆旋陀螺去賣錢,王小明肯定會被指控為「不問自取,是為賊也;賣贓圖利,罪加一等」,學校處罰、召見家長是定然逃不過的,若對方家長咬住不放,鬧到警司處受警誡亦非不可想像。小學生犯錯尚且如此,但八達通作為一家擁有客戶二至三百萬、於市民「衣、食、住、行」全面滲透的公司,未經授權販賣客戶私隱獲利至少四千四百萬,但此舉在有關高層的表述下,卻彷彿只是一件無傷大體、僅處理欠妥當之事。

事件被揭發至今,港鐵(八達通大股東)主席錢果豐與八達通非執行主席梁國權的所謂向公眾致歉,只不過是針對八達通行政總裁陳碧鏵的處事手法與其「前言不對後語」而已,但二人對於「不道德出售他人私隱以圖利」此一嚴重錯誤舉措卻略過不提,既沒就此認錯(董事會豈能置身事外),也沒妥善處理經由不道德手段獲取的利潤(難道日後賊人被擒只要把贓款捐作慈善用途即可脫罪?!),反而重申八達通蒐集市民資料的做法乃當今商業活動之大勢所趨、並無不妥。更令人拍案驚奇的,是陳碧鏵不道德出賣客戶資料圖利在前、大話連篇在後,但她個人仍堅稱並無犯大錯而董事會亦沒對其進行懲處,只由她自動辭職便算了結此事,而過程中更不乏對她日後另謀高就多有體恤考量。

明明屬不道德交易,卻竟然可以一臉理直氣壯彷彿「轉售資料」乃常識之一種,難道八達通管理層是外星人降臨香港賺錢來也?非也非也,都不過是實利當前(CEO 與一眾董事的分紅怎不與八達通盈利掛),力求把「出賣資料」在論說層面表述得「商業化」、「合理化」並繼而「正常化」,以測水溫。如果市民大眾容許自己被妖言所惑,被人賣了豬仔仍甘願草率放過,則八達通就可以「側側膊唔多覺」,日後賣人豬仔賣得「小心」些便是。反之,若社會大眾決不容許這種恬不知的不道德交易變得「正常化」,那麼要求政府修例把「出售個人資料(私隱)」列作刑事即為當下要務。

資料在手,消費者還往哪裏走

不過,八達通事件揭露的「資料庫世界」,其實已超越「私隱」此一概念的範疇。

我們時代的資本主義邏輯,就好比神話故事裏那根「點物成金」的金手指,正以不可逆轉之強勢,把一切可觸及的物事點化成「金」——變成可投入市場進行交易的商品。乘經濟全球化的競爭之勢,此金手指把原先非單純以經濟邏輯主導的領域,一一點化為「市場」,首先是既有公營機構(教育、醫療等)被陸續私有化,再來是把天然資源私有化、把原住民的傳統知識私有為「專利」。然而,進取的金手指又怎會滿足於此,不停開發「新商品」、「新市場」是它的驅動程式;例如,金手指從女性的身體點出了「事業線」,亦從個體身上點出了「資料庫」,而後者對於競爭只會更趨劇烈的消費市場,更屬商家必爭之寶庫。

在香港,八達通相信應為特區政府以外唯一擁有最多市民個人資料的機構,而在掌握市民生活細節的資料方面(如乘車、泊車、購物、進出屋苑等),政府數據庫較諸八達通恐怕猶有不及。八達通擁有的資料庫除了龐大,另外需要強調的是它蒐集個人資料的途徑,與過往商業機構通過做問卷等市場調查方式有重要分別。首先,有別於街頭或電話形式的市場調查,八達通是在市民毫不知情的情下進行資料蒐集與累積。儘管八達通管理層辯稱已於「日日賞」申請表的私隱條款細則列明會轉移獲取的個人資料,但那堆列於主頁以外的密麻麻小字,明顯只是為八達通公司買個法例上的保險,而非為保障申請者的知情權。

其二,有別於以匿名或選擇性提供資料進行的市場調查,八達通透過信用卡自動增值服務與「日日賞」等計劃所蒐集得的個人資料,均為有名有姓、有電話有家居與工作住址的,而獲得這些資料的人,若想的話,是真真確確可以依循資料去追蹤資料持有人。明顯,現在的所謂cold call,打來都是喊得出X 先生Y 小姐的,而誰又能夠保證,若市場競爭更趨白熱化,不會真的來一個人守在你家門口劈頭便來一句「黃先生∕陳小姐,你好!我係……」

「日日嫖」搖錢樹

其三,八達通所蒐集的資料並非一次性,而是可以經年累積的。時間愈長,你所提供予八達通的資料就愈豐富,八達通以及從他處購得資料的公司,透過數據分析便可以對你的生活與消費模式有更深更廣(分分鐘詳細過你本人)的掌握,以達至他們的各種銷售目的。例如,每到交稅的月份,銀行與財務公司均會寄貸款申請表予現有客戶,但這是大家都會做的指定動作,於是也就難以佔取全面優勢。但假若購得八達通的資料庫,則可以根據每個資料持有人不同的財政周期狀與消費模式,進行擊中率更高的「個人化」貸款銷售。事實上,根據雜誌報道,陳碧鏵的其中一個「願景」,乃八達通將來可開拓貸款與信用卡業務。

這種架空事主而進行的蒐集、分析與出售私隱的手法,簡直儼如拐帶幼童開妓寨的老鴇,在當事人不明所以、毫無選擇的情下,將之當作賣完可再賣的「日日嫖」搖錢樹。八達通之所以能夠有恃無恐地出賣其用戶的資料,重點原因,固在鑽私隱條例非刑事的空子。不過,如果我們把問題再推進一步,假如說,日後修訂法例,未經當事人授權而出售其個人資料當屬刑事罪行,但是,若當事人同意呢,又該當何論?可以想像,若法例收緊,資料蒐集公司很可能會把事主納入其體系,提出例如每賣出多少資料便作出若干現金回贈之類的建議。事情如果真發展到這一步的話,那麼作為消費者的市民,將發現自己置身於一充滿弔詭的處境︰我們參與販賣自己的私隱,目的在於讓各大商戶可以更全面地掌握我們的生活習慣與消費模式,繼而能更有效地對我們進行營銷——換句話說,使我們更難逃出消費的巨網。如此,我們是在主動參與、容許別人對我們加緊綑綁嗎,噢,無可否認,我們的嘴裏確實因而含了一塊糖。

自由有價優惠行開!

無論以上推論日後會否成真,但八達通事件向我們揭露的,是電子化時代下個體與無形但巨大網絡的懸殊角力。這已是一個從私隱引伸至監控與自由的問題。作為現代人,我們的出生與死亡、教育與工作,都無可避免成為政府數據庫當中的必然項目,並同時自動成為其管治與政策研究的對象。那麼,在這些基本掌控以外,我們是否可以保留多少空間,不讓自己的行為被記錄、分析,繼而變成別人的生財工具?更進一步說,銷售與消費是相互建構的關係,數據分析既可對我們的消費行為進行預測,而根據預測進行的銷售介入亦會回過頭來強化我們的某種消費。那麼,我們有否可能從這個被「策買」的巨網中脫逃?很不幸,這個空間變得愈來愈狹窄與難以維持。一方面,就八達通提供的服務而言,很多是根本沒有提供其他選擇的餘地。例如泊車、進出某些屋苑與學校、部份大學圖書館的影印等,若不使用八達通,根本無從使用這些服務或設施。另一方面,八達通是看準了普羅市民於「追求方便」上難以逆轉的傾向,以及不可能拒絕諸如「日日賞」優惠的習性。

不過,正所謂「邊有咁大隻蛤隨街跳」,甜頭當然是有代價的。若我們認同自由價更高、不容自己成為銷售巨網的「策買」對象,那麼,是時候練就與經濟邏輯對幹的逆向思維︰偏要挑戰方便,就是抗拒優惠。不要怕煩,多備一些硬幣上街,讓我們從資料庫的牢籠中盡可能漸次淡出,至於優惠……《老夫子》不是從小就告訴我們,從來都只有抬價後的減價,而沒有真正的「豪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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