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8日 星期日

各黨派喊價 平均28至30元 / 兩議員倒戈 保障工時條例獲保留

明報
A06 | 港聞 2010-07-16


各黨派喊價 平均28至30元


如無意外,立法會今天會通過《最低工資條例》的主體法例,而負責釐訂最低工資水平的委員會,會在下月底向特首曾蔭權提交建議最低工資水平,由後者拍板後,再以附屬法例形式提交立法會通過。留守最後一關的立法會,各政黨都陸續表態,泛民議員大致支持30 至33 元,最低為自由黨的24 元,換言之最低工資如訂在28 至30 元水平,最容易獲各方接受。

由於立法會將操控最低工資水平的「生殺大權」,本報昨向各大黨詢問,他們開價由24 元至35 元不等。其中勞聯李鳳英開價最高,達35 元,有工會背景的議員及社民連則要求33 元,民主黨、公民黨建議30 至33元。

建制派議員則由中間落墨,專業會議、五散人部分成員都建議28 至30 元;最低的為自由黨,建議不少於24 元。經濟動力未有表態,但林健鋒指總商會早前建議的是24 至26 元。民建聯亦拒絕表態。

自由黨反對「距離24 元太遠」

自由黨主席劉健儀重申,若最終工資水平訂得太高,中小企未能負擔,同時會造成職位流失,導致很多打工仔失業,故若最終水平「距離24 元太遠」,將會反對。

另外,港台節目《議事論事》向各議員發信,詢問他們私人聘請的低技術工人時薪。部分議員回應稱,他們聘請的清潔員工時薪都逾30 元,其中公民黨梁家傑可封「良心僱主」,兼職清潔工時薪高達58 元(詳見表),而曾一度提出20 元最低工資的自由黨張宇人,則以未有時間為由,拒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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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議員倒戈 保障工時條例獲保留


立法會昨日繼續審議最低工資條例草案,多項議員提出的修訂,包括將留宿外傭納入條例的保障範圍等均全軍盡墨,而政府提出廢除《行業委員會條例》修訂,因會計界陳茂波及專業會議梁美芬分別投反對、棄權票,兩票之差而遭否決。勞工界認為這結果有象徵意義,即立法會認同政府有權為工人規限工時,為他們未來爭取最高工時立法作基礎。

陳茂波梁美芬一反對一棄權

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指出,有關法例原意保障個別行業工人收入及工時,但法例訂立近70 年來從未應用,故最低工資立法後,毋須再保留。提出修訂要求保留條例的街工梁耀忠指出,條例雖是「古董」但應保留, 「單是等最低工資法例已等了33 年,不知再要等多久才可等到檢討工時的法例」。

公民黨吳靄儀議員質疑,政府建議廢除行業委員會條例的做法不符程序,因一般要廢除條例,應堂堂正正拿出來討論,而不是「唔覺意」加進有關最低工資條例的審議中。雖然梁耀忠的修訂遭否決,但政府的修訂亦因陳茂波及梁美芬「倒戈」,分別投反對及棄權票而遭否決。兩人解釋,認同行業委員會條例應廢除,不過不贊成政府廢除的手法。政府表示,早預料支持與反對票數相近,但未料到有議員臨時改變投票意向。

立法會昨日討論多項有關最低工資條例的修訂,議員提出的以基本底薪計算最低工資,將超時補水及佣金等收入剔出;醫學界梁家騮提出候召時間計入工時的修訂等,均因未能通過分組點票被否決。而晚上,約200 人出席民間爭取最低工資聯盟的集會,他們在立法會對開的皇后像廣場觀看電視直播會議,聯盟不滿多項議員提出的修訂案都被功能組別議員否決。

大學生實習豁免獲通過

而政府提出的修訂,除了刪除行業委員會條例失敗外,其他建議包括將僱員所有收入及往返境外非慣常工作地點的交通時間,納入最低工資計算;容許工作少於59 天的大學實習生,可豁免最低工資立法保障等均獲通過,議員葉劉淑儀支持政府修訂,認為大學生的學習經驗更重要,民主黨黃成智及職工盟李卓人則擔心大學生會被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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