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2日 星期一

勞資齊倡設低收入補貼 勞工界:33元底線有得傾

勞資齊倡設低收入補貼

勞工界:33元底線有得傾


【明報專訊】立法會將於後日(周三)表決最低工資條例草案,但待法例通過後,如何定出首個最低工資將是最大爭議點,原本勞工界與商界就工資水平有重大分歧,但商界近日不約而同要求政府在設立最低工資之餘,亦要增設低收入補貼、擴大跨區交通津貼等保障措施,勞工界更明言,若政府願意推出保障措施,時薪33元的底線亦「有得傾」。


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會待立法會通過最低工資條例後,最快在月底前定出本港首個最低工資水平,並交予行政長官作最後決定。一直以來勞資雙方就最低工資各有鮮明立場,資方建議24元左右,勞工「企硬」33元或以上。


近日商界開始建議政府應在最低工資外,制訂福利配套措施,這避免工資水平訂得太高外,亦可回應紓解貧富懸殊問題。


商界換取較低工資水平


中華廠商聯合會會長黃友嘉及工業總會副主席劉展灝皆認為,有關福利配套政策可紓解貧富懸殊,針對在職窮人,建議提供資助補貼及擴大跨區交通津貼等。


黃友嘉表示,最低工資有望紓緩在職貧窮,但政府要有福利政策作配套支援。他舉例,假設時薪提升至27元,但天水圍的酒樓不能負擔人工上漲而倒閉,區內原本時薪只有22元的酒樓清潔工需改到灣仔工作,但交通費隨之大增,即使最低工資令其薪金上升,但最後仍得不償失。


劉展灝指出,最低工資原意是保障工人有基本保障,但若訂得太高,有部分公司可能因而結業或裁員,反而令失業率上升;他亦明白若最低工資水平訂得太低,可能會令部分低收入者寧願申領綜援,失去設立最低工資的意義。


他強調,工總原先不贊成訂立最低工資,但這已成為政治問題,故他們爭取避免將最低工資訂得太高,影響企業營運,但同時可回應勞工界的訴求,推出配套措施,是較可行方法。


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較早前表示,正檢討跨區工作交通津貼計劃,當局正在18區收集數據,以研究是否需將津貼由4區擴至全港18區,年底前完成整理資料,並已經為計劃預留資源。


黃友嘉強調不反對最低工資立法,但認為政府日後訂出的最低時薪,必須向外界證明,它可令幾多人受惠、有多少人會因而失業。他在今年初曾經表示,香港可參照外國經驗,將最低工資訂於入息中位數40%至45%水平,即介乎22至24元。但按照最新4月份入息數字推算,則大約等於23.4至26.3元。


李卓人:有配套工資水平可調低


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及勞聯副主席吳慧儀皆贊成政府增設配套措施,甚至可考慮推行負入息稅制,當工人收入過低時,政府按比例提供補貼。職工盟及勞聯分別建議最低工資應為33元或35元,但兩人皆表示,當有配套措施,建議的工資水平可相應調低。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葉偉明則指出,英國推行最低工資時可以「由低做起」,正是有多項福利配套措施配合,故政府可作參考。另外,香港民主促進會及公共專業聯盟亦刊登廣告,向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建議最低工資應不少於時薪30元。


(系列一)


明報記者 梁偉健 盧曼思 馮樂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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