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8日 星期日

最低工資通過 下一戰場時薪水平 激辯41小時 議員修訂全否決

最低工資通過 下一戰場時薪水平

激辯41小時 議員修訂全否決


【明報專訊】經過41小時的激辯,立法會昨日清晨三讀通過最低工資條例草案,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最快會在8月底前訂出本港首個最低工資,法例最快明年初實施。但多名議員指出,「立法會有權修改最低工資水平」的修訂遭否決,意味特首提出的工資水平,立法會只能接受或不接受。


工資建議水平 8月底前出爐


立法會經通宵辯論,最後以45票贊成、1票反對,三讀通過《最低工資條例草案》。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表示,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會在8月底前將最低工資建議水平提交特首,待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審議及作出決定後,會以附屬法例形式刊憲。他說﹕「立法會復會後,約在11月引入立法會,讓立法會審議,以『先訂立、後審議』的方法,聽取立法會議員的意見。相信整個過程約在年尾完成。」


張建宗對最低工資得以落實有很深感受,他表示在99年曾出任勞工處長,最低工資由無到有皆參與其中,他指「今次立法得來不易,大家要珍惜。這是香港特區政府施政的新亮點」。


李卓人﹕法例「關卡」重重 集權特首


在馬拉松會議中,議員所提的20多項修訂全被否決;政府提出的修訂中,除有關廢除行業委員會的修訂被否決外,其他全數獲通過。職工盟李卓人表示心情開心又無奈,因為最終香港會有最低工資,但所通過的主體法例卻充滿重重「關卡」,決定最低工資水平的大權最終在特首一人手上。


公民起動何秀蘭昨凌晨提出要求立法會有權修訂最低工資水平的修訂遭否決,她與街工梁耀忠皆表示,可以預計日後政府提出不理想的最低工資要被迫無奈接受,尤其在第一次提出最低工資時,若立法會否決特首提出的最低工資水平,要重新研議,擔心拖慢實施日期,會害了打工仔。


張建宗表示,特首會同行政會議這機制,不是一個人可以決定。若立法會否決有關建議,當局會再研究及交回委員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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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條例要點


【明報專訊】■薪酬水平


以時薪計算,要待最低工資委員會決定後,再交特首及行政會議定案;有關水平每兩年至少檢討一次


■修訂薪酬權力


特首及行政會議有權修訂由最低工資委員會提出的建議,之後交立法會通過,立法會只能決定接受與否,不能修改


■保障範圍


所有僱員。留宿家庭傭工、本地專上學院實習生及海外留學大學實習生除外


■殘疾人士


可先與僱主協議試工一個月,再接受生產能力評估,按評估結果決定可獲最低工資的比例


■記錄工時


僱主需要保留僱員的工作時數紀錄。但由於商界反對要為「所有員工」記錄工時,政府正研究在某一個工資水平以上的員工,可以不用記錄工時


資料來源﹕明報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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