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1日 星期日

什麼人訪問什麼人﹕出書拋磚引玉 解決香港困局

什麼人訪問什麼人﹕出書拋磚引玉 解決香港困局

地產財團前僱員


【明報專訊】事情來得很快,很急。


由得知出版Land and the Ruling Class in Hong Kong的中譯本《地產霸權》、


取得書本、直至跟書本作者潘慧嫻(Alice)一同為這篇稿想問題(所以這比較像對談錄),到完稿,前後大概三個月。


其實,我們也未曾見面,只是在電郵聯絡。就當這個機會認識一下這位前輩,在她身上學習學習吧。


正如在書本序言所說,我在四年前認識這本書,卻在今年初才認真讀一遍,真的不時不讀。


看作者的背景,原來是行內人,而且自資出版。這時我就好奇在二三十年前,地產商的「賺錢至上」精神是否也這樣濃烈,


市民對於地產公司的印象會否好像現在那樣,人人喊打。


「我在八九十年代任職地產行業,那時的物業市場已經愈來愈活躍,但大部分市民仍負擔得起樓價,我當時的感受是,香港人知道地產龍頭已經賺取巨額利潤,但不知道是如此厲害(全靠Letter B(乙類換地權益書)和改地契制度), 人們到了九十年代才開始意識到。無論在八十年代或九十年代,大發展商從來沒有真正關心社會民生,也不大認同企業社會責任這回事。我也想相信他們有良知並願意在這方面改善。」


那為何Alice會出書,而且跟前僱主唱對台戲,大力批評地產壟斷是社會不平等的元兇?


最終希望帶來更平等的社會


「這要回到二○○三年吧。那時我沒有工作,所以有時間給我深思。我重新回想一次過往的工作經歷,也看了一些書,特別受Henry George的Progress and Poverty影響,讓我相信土地制是香港不平等和不公義的來源。我覺得有需要寫一本書去分享我的觀察和分析。


「至於為何用英文,其實只是我用英文書寫較流暢。不過,我也認為用英文出版書籍比較容易影響意見領袖,最終希望帶來更平等的社會。」


其實,Alice曾經考慮出中文版﹕「二○○六年,我問過宋以朗(博客《東南西北》創立人)意見,他認為難以找到出版社,因為當時的書籍多數是結集報紙專欄,很少有全面的分析,所以我就放下這念頭。」


也許是天時地利人和,如果當年出中文版,迴響應該沒今天那麼大。至少,我那時仍未那麼在意官商勾結,也無意深究背後的過程。


如今,有賴功能組別議員和大商家令「官商勾結」這四個字活靈活現,成了這兩年的buzzword。


「功能組別之所以不受歡迎,主要是他們唯一核心價值只有唯利是圖地去維護界別利益,完全罔顧公德,如果這種取向不改,相信無法扭轉公眾對他們的厭惡。」


平心而論,大商家一直也覺得最低工資是洪水猛獸,張宇人的信念其實是「貫徹始終」。為何今次的「廿蚊論」激起公憤?我想大家也感受到官商勾結,政府偏袒大財閥,加上認同低層工人並非因為懶惰才難以向上爬,配以高鐵運動暴露功能組別的惡行。


談到「官商勾結」,總離不開「貧富懸殊」。Alice問我,香港的堅尼系數比中國還要高,會否覺得驚訝,將來情會否更差。


我不覺得太驚訝。這廿年的數字只升不降,我對這組數字已經麻木。令我驚訝的,是我們的長官如何解釋數字。特首在五月曾經解釋,除稅及利益轉移後,系數為0.427。更重要的是,他表示,「每天有一百五十人持單程證來港,通常為基層市民,工資低,但經過社會福利和教育投放,他們可以在社會得到應有的尊嚴及足夠的生活回報」(信報二○一○年五月七日),潛台詞是指新來港人士是貧窮的來源,而現行社會福利制度卻有效紓解生活困境。這種說法無疑把貧富懸殊的責任歸咎於外來的弱勢群體,而忽視背後的制度不公和財團剝削。我在新來港婦女自助組織當了三年多義工,大部分姊妹也努力照顧兒女,部分更打工掙錢,處境跟本地人沒大分別。資本流動愈急速,經濟周期愈短,起伏也愈大。亞洲金融風暴成了本地地產財團累積財富的時機,中產階級卻向下流。相反,基本社會保障卻沒大變動,貧富差距只會愈來愈大。


「我知道社聯定義貧窮戶為收入少於或等於全港相同人數住戶入息中位數一半的住戶,大概月入6325元,而訂立最低工資於33或34元,月薪大概6600元。」她問我這個價錢是否合適。


我同意這數額的釐訂。三十三元,對我來說,只是最最起碼的時薪。然而,媒體吹風最終數字看來不到三十元。最低工資由運動開展直至即將立法,已經超過十年。當世界先進國家推行已久,香港到今天終於「成功爭取」,只有嘆一句遲來比沒來好。三四年前跟基層團體成員探訪清潔工,時薪二十二、二十三元,今天情可能好一點點。這是社會運動力量的顯現。如果大家不滿意最終數字,希望一起團結爭取吧。


《競爭條例草案》成效有限


Alice在書中再三強調公平競爭和反壟斷的重要性,甚至用一個章節解釋現時超市如何壟斷整個行業,甚至趕走蘋果速銷。剛巧立法會很快會審議《競爭條例草案》。似乎Alice覺得成效有限﹕「這草案已被資深反壟斷法律師Peter Macmillan批評缺乏明確目標方向,以及繼續保障大財團。其他國家的法案一開始就列明立法目的是提升公民的福祉,香港卻沒有。這反映政府只想平息民眾不滿,『做』,並非存心改善社會。有一點要注意,就是草案豁免所有政府和法定組織,原因是『幾乎所有公營部門活動都不涉及經濟(non-economic in nature)』,結果,好像以市場原則運作的市建局就不受監管了。」


「草案也不會有力針對地產或超市壟斷,因為沒有限制企業濫用集體市場優勢(類近寡頭壟斷),現時整個結構也有利大地產商,例如財力和龐大的土地儲備,土地拍賣價之高,小型地產商根本付不起。其實消委會早於一九九六年的報告已表明要注意,不過作用有限,因為消委會沒有執法權。」


想起朋友寫的一篇文章,他指出反壟斷法有其局限,例如立法嚴卻執法不力,強制財團分解,也未能從根本上削弱壟斷財團的權勢。我們要開始質疑現時議會和法例能否真正保障締造公平的社會。


當Alice和我極力批評地產商壟斷公用事業,抬高地價,小商戶東主被迫壓低員工工資維持生計,萬千打工仔怨言四起。但問大家如何走出這死胡同,似乎就失語了。我覺得我們沒有條件,也沒有時間想像另一個世界。大家也害怕如果動搖高地價政策之後會發生什麼事。


當有權去改變制度……


在我印象中,加拿大的社會相對包容,而且較平等。國家如何處理人民的生活呢?


「加拿大的生活比香港自由,也比香港簡單。土生的加拿大人比香港和內地移民較有公民意識和不那麼市儈。他們珍惜他們的權利和自由,又尊重其他人。那兒的社會制度較公平,因為累進稅很高,政府有意提供年長國民合理的社會保障。」


在香港,抽高一點稅猶如掠奪身家,國情不同。


「我也承認,以我個人知識所限,我沒有什麼良方去解決(香港)這個困局,所以一直希望能透過這本書誘發社會間廣泛討論,並能拋磚引玉,激勵各界高人寫一些相關的書籍,深化社會討論,想出對策。」


Alice也給我一道難題。她問作為八十後,如果有權去改變制度,我第一項行動是什麼。


難倒了,我從未想過執政或者當問責官員,只想瓜分局長那三十萬月薪。我希望見到的,是公民能夠一起得到權力。


如果理想成真,第一件事要改革財富再分配制度,我同意Alice的主張,開徵地價稅,資產增值稅,推行基本工資,合理工時,集體談判權,也同意推行反壟斷法,避免少數財團霸佔市場,謀取暴利。在議會層面,大家要爭取真正普及而平等的選舉,政治制度要更開放透明。


如果你和我相信民主,就要相信到底。民主不只是一人兩票的議會民主,更是生活民主。就算取消功能組別,民眾也不見得一定會超脫痛苦。歐美在七八十年代的政制已較香港開放,但仍避不開向右轉,鼓吹金融資本流動,促成了金融風暴。


不知道開放企業管治能否是出路呢?我的意思是公司應開放更多管道讓員工和市民參與,監督公司運作;又鼓勵更多如合作社的生產模式,公民參與社區規劃和管理。說回來,這不是空話。喜帖街、菜園村、灣仔社區經濟、中文大學合作社也實踐這些另類生活而又兼顧自然環境的生活模式。


當大家想像不到如何脫離高地價政策的惡果之際,我們可以向群眾學習。


註﹕最新的香港和中國堅尼系數分別是0.533和0.415。當收入完全均等,堅尼系數為0;當一人佔去所有收入,系數為1。系數愈高,表示貧富愈懸殊。


答 潘慧嫻(Alice)


Land and the Ruling Class in Hong Kong的作者及出版人,該書於二○○七年獲「加拿大書評年鑑」選為學術組(Scholarly)編輯推薦書籍,新出版的《地產霸權》是新修訂的中譯本。她曾在新鴻基地產及嘉里建設工作,亦曾於加拿大數個大城市生活和工作。自二○○七年起,一直在網上雜誌Asia Sentinel寫博客及評論文章。 現居於加拿大。


問 易汶健


在中文大學念社會學系碩士。生長於基層家庭,每天也體驗衣食住行被地產財團控制,直至現在才窺探領略出控制的過程。早前在獨立媒體發表Land and the Ruling Class in Hong Kong讀書報告,獲邀替中文版寫序。自問能力有限,嘗試在民間團體參與中,把民眾的經歷記下來,希望有心人看到後,一起參與改變現狀。最近不務正業,跟進一下骨灰龕政策爭議,結果又證明官商勾結,官鄉勾結。


文 易汶健


編輯 梁詠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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