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2日 星期一

趙耀華﹕寫在最低工資立法前夕

趙耀華﹕寫在最低工資立法前夕


【明報專訊】再過幾天香港就要為最低工資立法了,以下是筆者對此問題的一些想法。


第一:


香港大學的校內泊車系統是外判給外面的公司管理的。大約在兩年前,出入港大的車道入口均安裝了八達通收費設施。因此,作為主要停車地點的黃克競大樓多層停車場,便毋須安排工作人員駐守了。幾個月前,管理公司更新其遙感系統,像我這類年度泊車證的使用者,也得更新汽車上的感應器。我接到通告到一個不知所在何處的「泊車位管理辦公室」辦理手續。後來才發現,此管理處其實是在東閘(般咸道)出口處,在超過30度角的斜路上設置的一個小櫃。辦理手續花了一點點時間,原因是管理處只有一個職員,她得先維持好車輛出閘的秩序,才有空處理我的事情。這家公司在削減員工數量,和機器代替工人無疑是很成功的,但我很懷疑它在這些方面再進一步的潛力。這個估計也適用在其他香港公司。


對小企業傷害 未必如坊間意見般嚴重


另一啟示則得益於近期閱讀蔡東豪先生《壹週刊》上的一篇文章。文章指出,香港的餐飲業界,賺到錢的都必須是在自置物業上經營的,不然的話,生意一旦紅火,舖主就會要求加租。我想同樣的情在其他行業也存在。對小企業來說這誠非美事,但我們應看到銅幣的另一面:當生意不旺時,租金同樣也會下降。若小企業因為最低工資立法而令利潤下降的話,其租金的壓力也會有所減少。因此,最低工資立法對小企業的傷害,未必如坊間某些意見認為那樣嚴重。


第二:


科學研究要求對研究物件做一定程度的簡化。經濟學的一個關鍵的簡化便是「經濟人」(economic man)的假設。「經濟人」只關心他自己個人的(狹窄意義上的物資)利益,他對其他人的利益無動於中,對「公平」和「同情」等情感毫無概念。 出於對「經濟人」假設的重視,經濟學家往往忽略了人性之中其他方面。一個著名的經濟學家就曾經感慨道:「母親和幼稚園老師教導我們道德情操,而我們在研究院的老師反而教導我們放棄這些道德情操。」


公平公正是政府制定政策時需要予以考慮的方面。在教學中,經濟學者大都承認這一點,他們也巧妙地迴避有關的討論——理由是這些範疇並非經濟學專門研究的領域。在最低工資立法一事的討論中,經濟學家固然有其位置,但 「正確」的決定,最終取決於公眾在經濟學家所了解的事情(經濟影響)和他們謙稱所不解的事情(公平公正)這兩者之間的比較取捨。


憑另類結論研究贊成最低工資 未免輕率


第三:


依據局部均衡的分析,最低工資往往導致失業率的上升。道理很簡單:首先,對於某些最初沒有工作的人,最低工資的設立使得工作變得有吸引力,決定尋找工作,這導致勞工供應量的增加;其次,那些原本支付低於最低工資的僱主可能不願意提高工資,因而辭退部分員工,這導致勞工需求量的減少。研究也指出,受最低工資不利影響的,往往是沒有技術的年輕人和老年人。


最低工資立法的支持者,往往傾向於忽視上述的分析,而借助一些非傳統的研究,如卡德(Card)與克魯格(Krueger)一項廣為引用的實證研究,發現失業率上升的效應並不存在。值得注意的是,這可能是唯一一項得出如此另類結論的研究。僅憑此研究來贊成最低工資,未免過於輕率。


最低工資的支持者,大可承認導致失業率輕微上升是最低工資立法「必要之惡」,承認這一點雖然減弱了最低工資立法的合理性,但並不至完全把它否定。正如承認資本主義下存在的嚴重的收入不平等,並不表示資本主義就應該被推翻一樣。畢竟,要求一個政策惠及所有的人是不可能的。


經濟學家強調利用成本效益分析來做決策。除了那些我們熟悉的經濟意義上的成本效益外,最低工資立法的效益還在於增強弱勢人群的力量,也使得人人均應得到一份「體面」的工資這樣一種道德觀念在香港人腦中生根發芽(不必提及工會力量的壯大,因為並不是所有人都覺得這是「好處」!)。如果這些因素統統考慮進去,收益確實大於成本的話,那麼引入最低工資立法就無可厚非了。


負所得稅方案 更像反對立法的武器


第四:


不少經濟學家認為負所得稅(negative income tax)優勝於最低工資。負所得稅是指如下的稅收體系:當個人收入低於你的免稅額時,你不僅毋須支付所得稅,還可以從政府獲得補貼,補貼的額度是他的實際收入與免稅額的差距的某個百分比。比如,假設你一年掙了50,000元,而免稅額是100,000元,稅率是10%,那麼你在該年度從政府得到10%×(100,000-50,000)=5000元的補貼。在這個方案下,如果設計得宜,稅務體系可以同時承擔最低工資和福利體系(如香港的綜援體系)的責任。但這個想法至今並沒有在別的地方實施過,在香港的討論就更少了。


為什麼這樣一個看起來更好的方案卻那麼少人關注呢?一個理由在於:它需要把整個稅收體系和福利系統作翻天覆地的變革,而引入最低工資則只是局部的改革。另外的理由也許同經濟學家在對公共政策的討論中普遍忽視公平原則有關。那些支持負所得稅的人,其實並沒有積極追捧它,他們更像是把它作為反對最低工資立法的武器而已。


第五:


得知我要寫這篇文章,我的兒子要求我代他表達他的觀點:建議最低工資為時薪40元,理據有二。第一,他覺得香港的收入不平等很嚴重;第二,最近流行的「爆旋陀螺」玩具,正版售價最便宜也要62元一套,考慮到物價的因素,時薪40元並不多。他的觀點固然too simple,too naive,但即便如此,它涉及到對公平的考慮,以及體面而有尊嚴的生活的定義是應該與時俱進的觀點。


作者是香港大學經濟金融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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