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3日 星期日

我們是怎樣過來的

明報
A08 | 港聞 | 筆陣 | By 梁振英 2010-05-21


我們是怎樣過來的


“香港崇尚競爭,香港人也接受優勝劣敗的遊戲規則,因為優勝劣敗推動社會進步。不過我們應該反思:在成敗之間,在超前和落後之間,我們怎樣分配社會發展的成果?怎樣在優勝劣敗和弱肉強食之間用人的靈性劃一條線?怎樣用這條線將人的進步轉化成為全社會的進步?”

討論市民住屋需要和工資水平,往往帶出一個根本問題:香港社會整體上不斷進步,而且速度不慢,我們應怎樣看待社會上競爭力較低、在市場上處於弱勢的一群人?

這一群人的生活需要,包括住屋需要,是否有了今天的水平,往後就不必隨整體社會的進步得到改善?這一群落後的弱勢人是什麼人?

港人可以通過奮鬥成功成才但這只是香港美好的小部分

1966 年,我12 歲,念小學六年級,那年頭升中學要考升中試,教育署按升中試成績派學位。考升中試當天,我一半同學放假在家,因為連考升中試的機會也沒有,原因很簡單:中學學位不足,根本沒有可能滿足所有小學畢業生的升學要求,因此教育署要求小學自行以校內甄別試的方式篩選學生參加升中試,篩選比例按本校上一年升中試成績決定。

這是名副其實的「一試訂終身」。這就是當時香港社會的其中一個真實寫照,今天想起來,有點不可思議。我念的小學,當年六年級有學生28 人,有一半沒有上中學,因為在甄別試被淘汰,或者因為升中試成績不夠好,沒有派上官中津中,而家裏沒有能力應付私立中學學費,因此輟學做小販、地盤工、送貨、跟車和車衣工人的,大有人在。不過,有一點還要說清楚:那個年頭,有機會念完小六,已經比不少同齡人幸運,因為在我們小學畢業後的5 年,即1971 年,香港才實施6 年小學義務教育,在我念中三之後9 年,即1978 年,香港才實施9 年義務教育。香港學校教育的普及率和普及速度,比其他地區落後,台灣實施9 年義務教育,就比香港早得多。我並不埋怨當時的政府,也不埋怨同學們的家長,以當時香港的發展水平和社會條件,大抵只能這樣。

1972 年,我在瑪麗醫院的擴建地盤做暑期實習,一個星期五的早上,我尾隨建築師到處巡視,在地盤一角,碰上小學六年級的兩位同班舊同學,兩人是兄弟,姓梁,念小六時同班,當時兩人蹲在地上做雜工。我和這兩兄弟此前之後都沒有再見面,我經常想,這兩位同學也許後來做了判頭,隨後自己開了家建築公司,成了小商人,也許子女成才,在家安享清福。也許在當年忽視工業安全的環境中,身體過勞受損,如今體力不繼,子女又自顧不暇,自己靠做大廈看更,或者在茶餐廳送外賣維生?二、三十元一個鐘?兩人現在家住公屋、居屋或者私樓?

當一個12 歲的香港人,因為教育經費有限,中學學位不足,因為12 歲的校內或校外考試成績,失去升學機會,因為家境,當了小販,當了低技術工人,這個人不是完全沒有翻身的機會,但機會有多大,大家可以想像。

大家都說香港人可以通過奮鬥,成功成才。這句話沒有錯,但只說出了香港社會現象美好的小部分。出身寒微,完全靠個人努力,出人頭地的,在我們的高級官員、議員、學者、商人和專業人士當中,佔的比例確實相當大,這些人的經驗和對這些人的注視,塑造了社會印象,也形成了社會政策的基礎。不過,這只是把視線集中在成功的一群的結果,當我們把視線轉向這些人在全社會的所有同輩身上,我們會發現,大部分我們的同輩,在少年時期就失去奮鬥和爬升的機會。社會政策離不開階層問題,有了這個歷史背景,我們的社會政策,是否可以對中下層的香港人多點照顧?

我輟學的小學同學,絕大部分港生港長。我當了6 年班長,同學的名字和當時的樣貌我仍記得清楚。一個人12歲就輟學,社會當時沒有能力、沒有辦法,這群人從此落後,我認為社會有責任補救。今天我們發展起來了,在房屋、福利和工資問題上照顧一下,本來就不必談什麼主義、什麼教條、什麼大道理。

近來討論最低工資問題,不少工人打電話到電台表達意見,節目主持人經常問,你是不是新移民?五、六十歲送飯盒的、騎單車送食材到酒樓的,都說不是新移民,口音口吻也不像新移民。

近年談起香港的社會問題,例如工資過低問題,或社會問題,例如天水圍問題,不少人明言或暗示這些大家不樂見的現象,都是大陸新來港人士造成。我認為大陸新來港人士不是問題成因的全部。1999 至2008 年的10年,15 歲以上持單程證來港人士,共有33 萬,如果以智經研究中心2008 年的研究報告中的勞動力參與率推算,10 年來,這33 萬人當中,進入勞動市場的約有19 萬人,對低下階層收入的下沉壓力不如想像中大,在1996 至2006 年實質工作收入下跌的110 萬人中,只佔少數。我們馬上就要面對人口老化問題。香港人口的老化問題,和西方發達國家不同,香港的老化人口當中,低教育水平和低技術的人極多,裏面包括我們這一代人的小學同學。

近年大家關注80 後和90 後的青年人,這些青年人的父母,有拼搏成功的一群,也有少年輟學的一群。有些青年人在父母身上看到奮鬥的成果,另外的青年人在父母身上看到的,是完全不一樣的經驗。

怎樣在弱肉強食之間用人的靈性劃線?怎樣將人的進步轉化成為全社會的進步?

香港崇尚競爭,香港人也接受優勝劣敗的遊戲規則,因為優勝劣敗推動社會進步。不過我們應該反思:在成敗之間,在超前和落後之間,我們怎樣分配社會發展的成果?怎樣在優勝劣敗和弱肉強食之間用人的靈性劃一條線?怎樣用這條線將人的進步轉化成為全社會的進步?

香港社會重視自食其力,更推崇白手興家的成功人士,這些都很有積極意義,值得探討的是我們在社會倫理和道義上如何看待落後的一群,在現實上如何看待社會發展過度不均和穩定的關係。

2010 年3 月5 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的政府工作報告中

有以下兩段:

「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體現。我們不僅要通過發展經濟,把社會財富這個『蛋糕』做大,也要通過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

要堅持和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制度,兼顧效率與公平,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近年大家都希望香港人之間能夠多點凝聚力,希望700萬人和這片土地之間多點感情。這些目標都很美好,但有些問題要問:為什麼香港人要凝聚?我們憑什麼凝聚香港人?

【樓市和住房之六】

梁振英

行政會議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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