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3日 星期日

積金局應推ETF 免強積金被收費蠶食

明報
A04 | 港聞 | 社評 2010-05-19


積金局應推ETF 免強積金被收費蠶食


積金局建議放寬打工仔提早領取強積金,對於確實有需要的市民,若有適當審核機制確保不被濫用,無疑是便民措施。不過,強積金旨在為市民退休生活綢繆,市民更關心者,是當局應有切實措施,解決強積金基金管理費過高問題,並在明年實施強積金半自由行時,開展投資者教育,教導市民對供款作正確投資,使退休時有較寬裕的生活。

患重症領供款治病

合情合理應予考慮

現行政策,有5種情可以提早領取強積金,包括年屆60歲並提早退休、永久離港、完全喪失工作能力、死亡、帳戶結存少於5,000元,在過去12個月沒有供款,規管嚴格,藉此確保強積金為市民退休所用。積金局建議研究例如供款市民若患癌,可申請取出部分或分期取回供款,以作應急治病之用,這個建議,在嚴管下保持彈性,方便有需要的市民,合情合理,值得考慮。不過,當局必須有機制審核,以免出現類如假借移民為由,提早領取強積金,甚或有集團藉此操作牟利的情出現。不過,市民對強積金委託人收取過高管理費的問題,仍然最關心。本報日前報道,滾存達300億元的強積金保證基金,過去5 年平均每年回報率僅1.8%,低於保證基金平均收費的2.36%,出現基金收費高於供款人收益的不公平現象,打工仔的退休金被蠶食。其中一款保證基金疑因資產減值,收費比率增至破紀錄的4.03%。事件再暴露出打工仔因暫時無權「轉台」另覓強積金受託人,致易被收取過高管理費。

約3 年前,強積金管理費過高問題,在市民強烈迴響和輿論要求下,時任積金局主席的范鴻齡曾經推動了一些改革措施,逼使部分委託人減收了一些管理費,但是隨范鴻齡因中信泰富炒外匯事件,與榮智健一起引退之後,強積金的改革進展不大。近期積金局接受查詢時,只表示希望委託人回應社會訴求,繼續調低收費,並預期明年實施「強積金半自由行」,基金收費會因為競爭而下調。

所謂「強積金半自由行」,是容許僱員把強積金中自己的供款,轉移到其他強積金委託人基金,由於供款可以移動,在市場構成競爭,預期委託人會減低管理費以爭取生意。不過,除了以促成競爭減收費,當局還可以考慮兩種情,促使管理費降低,並協助市民的強積金在投資風險相對較低情下增值。

首先,一些低風險的基金,例如保證基金等,積金局若簡化對這類基金的監管和程序要求,就可以節省委託人的法律和會計開支,當局應要求委託人把減少行政費用,降低收費,回饋市民。

積金局應推出ETF基金

促使銀團競爭降收費

其次,政府應賦予積金局更大職能,以引導市場手段,促使基金收費降低。具體操作由積金局推出中央管理的ETF基金。這類基金類同盈富基金,與股市指數掛,不過,盈富基金日常可買賣,價格隨供求升降,ETF基金基本上並無日常買賣的運作,基金價值隨指數起跌而升降,因此行政費用甚低,有估計以現行強積金的規模,推出ETF基金,服務收費可低至0.5%。積金局可以邀請現有強積金受託人競投管理ETF基金,透過競爭,收費會比較合理。

強積金已經累積接近3,100億元,新增供款,去年第四季便收到89.29億元,較04年第四季的62.41億元增加43.1%,反映多了市民就業及薪酬上調,供款增加。以目前強積金基金管理費平均1.92%計算,委託人每年賺取接近60億元,隨強積金滾存愈積愈大,委託人(主要是銀團)的利益,只會愈來愈大。月入2萬元的打工仔,強積金供款40年,假設每年有5%回報,若管理費是2%或3%,打工仔失去的強積金累積收益,高達120至158萬元,相當於實際總收益的39%至52%。市民的血汗錢,被銀團蠶食那麼多,無論如何都不能說公平公正。

當年基於政治偏見的狹隘眼光,否決中央公積金制度,選擇了現在的強積金,雖然是次選,基本上還是造福市民的政策,可惜在銀團眼中,強積金成為他們的漁利工具。現行制度使銀團在幫助市民退休養老方面,不但未成為助力,反而成為阻力。

我們認為,由積金局推出中央管理的ETF基金,對這筆愈積愈大的錢施予一定影響力,造福香港市民,是政府應該做的,而且刻不容緩。如果上述措施都未能奏效,就要考慮立法規定強積金收費。另外, 「強積金半自由行」實施時,當局要密切監察各個委託人會否誤導供款人,以吸引投資「轉台」,並加強投資者教育,教導市民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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