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8日 星期五

在租和買之間

明報
A18 | 港聞 | 筆陣 | By 梁振英 2010-05-28


在租和買之間 -
”任何一個社會,如果中產家庭也不能擁有一家人住的房屋,這個社會還有希望嗎?”



政府在市場以外,以政策和措施降低市民自置居所的門檻,增強社會的穩定性,是資本主義社會常見的施政方針。

提高自置居所比率是務實做法因可提高社會穩定

1984 年12 月12 日,英國首相戴卓爾夫人在英國的一場演講中說:

「房屋是大多數人最大的財產,是一項大投資,需要我們保護……

「但是房屋的意義不止於此。它是安全感的象徵,使人擁有未來。人們擁有自己的房屋,不僅僅是為了自己,更是為了他們的下一代。這是作為一個負責任的社會的一分子的一種表現……也為下一代的發展留下一點資金。

「我堅信自置居所政策的正確性,因為我堅信個人責任,我也堅信我們可以通過行動規劃未來。

「自從我們在1979 年執政以來,國家擁有自己房屋的人多了170 萬……這個增加是我們最值得驕傲的成就。」1980 年,英國通過房屋法例,強制要求地方政府出售公屋,價格比起市場價,最大的折讓是四折。10 年內,英國共售出100 萬個單位。

英國的自置居所比率由1981 年的54%,一直上升至2007 年的71%(香港2007 年的數字是53%),住出租公屋的比率由1981 年的36%下降至2007 年的19% (香港2007 年的數字是32%)。

戴卓爾夫人是保守黨首相,在英國以至整個歐洲的政治光譜中,是旗幟鮮明的右派政治領袖。戴卓爾夫人崇尚「小政府,大市場」,在政治、經濟和民生問題上都絕對不是社會主義者。

戴卓爾夫人這番話,說在贏了大選後的第二年,因此我們可以相信,這不是選舉語言。提高自置居所比率不是主義問題,是務實問題,因為自置居所可以提高社會穩定。

擁有自置居所的心理作用很大,國外有另一例子。16年前,新加坡推行「逆按揭」, 「逆按揭」的做法,是讓老人在晚年按月獲金融機構支付一筆現金,作為生活之用,條件是去世後自住的住宅歸金融機構所有,換句話說, 金融機構按月向老人將住宅的價值「分期付款」。新加坡推動這項計劃的目的,是為了讓老人在晚年可以將住宅資產轉為生活費。這項計劃推行至今並不成功。原因很簡單,而且完全合戴卓爾夫人的話:「人們擁有自己的房子,不僅僅是為了自己,更是為了他們的下一代。」

香港樓市波幅比外國大 因體積小加上炒風盛

中下階層家庭想買自住的單位,第一個問題是價格高,第二個問題是樓市的波動。

世界各地的樓市都有不定期以至出人意表的波動,因此投資房地產完全符合高回報高風險的原理。過去30年,房地產市場大起大落,造成大地產商、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倒閉的例子,世界各地都有。1980 和90 年代,日本人在海外擴張,各種投資當中,以投資外國的商業房地產的損失最為慘重。近月媒體報道,新加坡的主權基金因為美國商業房地產價格下跌,也蒙受巨大損失。和住宅市場比較,商業房地產基本上不受政府的干預,但仍然有大起大落的特性,這怪不得政府,這是房地產市場的特徵。

香港房地產市場的波幅比外國市場大,原因之一是體積細小。我的比喻是火爐上的茶壺小,火猛一點,水就沸騰,火弱一點,水就冷卻。香港波幅大的另一個主因,是炒風較盛,住宅樓固然有人炒,寫字樓、商場、廠廈分割成細小單位也可以炒;樓花可以炒,博市建局收購的50 年舊樓也可以炒。炒家有業餘的,也有全職的。

近來有大陸資金,炒買炒賣香港的住宅單位。未來幾年,大陸的經濟發展持續旺盛,資金和居民進出香港愈來愈方便,香港這個小茶壺下面的火忽猛忽弱,壺裏的水忽冷忽熱,是完全可以想像的事。香港的樓市投資者和投機者,在這種環境中也許覺得刺激,樂此不疲,買樓自住的家庭不想大上大落,甚至自求安居,不求增值,不是不合理的期望。

政府是否可以維持樓價平穩?政府和社會大眾可以有這個願望,但實際情是事與願違。我在5 月14 日的「筆陣」中用數字和圖表說明了新加坡在1993 至98 年間的大波動。

香港的樓市也多次出現大波動,除了1997、98 年亞洲金融危機觸發的下滑外,1981 年10 月,香港優惠利率上升至20%,82 年中英談判前樓市普遍已下跌三至四成。今天全世界的利率偏低,香港的按揭利率也不例外。今天向銀行借100 萬元的按揭,分20 年還清,每月還款約4500 元。如果利率上調3 厘,每月還款就增加至接近6000 元,即比今天的還款額增加約三分之一。香港的樓價如果再上升三分之一,或下跌三分之一,大家都會很有意見,有些人會認為政府要負上一定責任,但如果美國利率政策有變,美息上升3 厘,香港的按揭利率在今天的水平上大概也會增加3 厘,香港政府在這個問題上沒有多大的迴旋空間,更沒有主導權。如果其他影響樓價的因素不變,利率加3 厘,每月還款額增加三分之一,大家認為樓價會「平穩」嗎?

如果中產也不能擁有房屋

這個社會還有希望嗎?

想買樓自住的中下層家庭,買樓的主要希望是儲蓄保本,有點像將錢放在銀行做定期存款。收入較高,和買樓作為投資的人,願意和有能力冒更大風險。這兩組人追求的不一樣,混在同一個市場,自然引起種種問題。

近日有意見認為:基層買不起樓可以租住公屋,中產階層買不起樓也應該住公屋。中產出租公屋的計劃不詳,是否可行,言之尚早。不過,我們可以假設這類公屋的租金,會比市場租金為低,低出的部分其實也是資助。居屋的售價為私樓市價的七成,如果中產出租公屋的租金也訂在市場租金的七成,租戶得到的補貼其實和居屋買家一樣。或者有人會以為,中產租戶要有租約限制,要在某一限期內,譬如說3 年5 年後被要求遷出。我認為強制遷出在執行上有極大困難,現有公屋的經驗就很清楚。不要說遷出,居民入住出租公屋之後,當家庭收入大幅增加,成為富戶,房委會在執行上也難以要求富戶遷出或繳納市場租金。在處理公屋租戶中的富戶問題上,20 年來,房委會疲於奔命。1993 年公屋居民和社工在總督府門前靜坐,將馬路攔腰隔斷,造成全港大塞車,原因就是當年公屋富戶租金的調整。業主和租客之間,最容易發生摩擦,在今天的政治氣候下,我們還要將中產家庭變成公屋居民嗎?再者,出租公屋的維修和管理費用龐大,租金入不敷支,造成赤字連年,這是事實。撇開這一切不說,任何一個社會,如果中產家庭也不能擁有一家人住的房屋,這個社會還有希望嗎?

部分人不明所以,以為居屋的售價比建築費為低,以為這就是居屋的「資助」性質。事實是居屋的售價高於建築費,因此過去房委會靠賣居屋才有盈餘以抵銷出租公屋的赤字。房委會的數字顯示:出租公屋平均每個單位的資助為103 萬元,居屋只是65 萬元。

有人說:政府興建居屋,是逼市民置業,經濟逆轉,會影響社會穩定。政府興建居屋供市民申請,或者提供其他誘因,都沒有「逼人置業」,買樓的人,無論買居屋或私樓,都要量力而為,都要為可能出現的變數,承擔一定的風險。每當經濟逆轉,買私樓或買居屋的人、借錢給子女買樓的父母兄姐、借政府錢唸大學的青年人,以及借「中小企貸款」做生意的小商人,都要面對同樣的考驗。

【樓市和住房之七(完)】

梁振英行政會議召集人www.cyleung.hk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